联系人:常经理(女士)
电话:0311-83502005
手机:18931988019
地址:地址:石家庄正定县南楼乡北石家庄村
传真:0311-835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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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教育体育局任丘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第八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00020089
项目联系人:李振岭
项目联系电话:13703275882
采购人: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03275882
代理机构: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会战北道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69807
预算金额: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详见备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的要求。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中央乙级和建设(工程类)***招标代理资质。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所需的办公设备及人员。5.投入本项目招标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且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6.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2014年至今)无重大投诉或违法违纪记录。7.本项目中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再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投标及应答。8.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9.提供本年度三个月及以上的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10.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年度三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名需携带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须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须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不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7.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二维码标识须清晰可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有相关证明资料,还须提供全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文件发售地点:1.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2175673。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